2020年4月21日,公安部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规定: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随着各行各业复工复产疫情被按下暂停键,城市又“活”起来了恢复生活节奏后,街上的人越来越多防护意识慎终如始,交通违法行为却时有发生无论你是骑上你心爱的小摩托还是开上你心爱的小汽车必须要正确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